贵州省国民营养健康指导委关于印发《贵州省营养健康食堂创建方案》的通知

国民营养健康指导委各成员单位,贵州省营养学会:

 

  为贯彻落实《贵州省国民营养计划(2018—2030年)实施方案》(黔府办发〔2018〕31号)、《健康贵州行动(2019-2030年)》,提升营养健康服务水平,推动贵州省营养健康食堂创建工作,我委制定了《贵州省营养健康食堂创建方案》,现将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联 系 人:吴茜 雷艳

 

  联系电话:0851-86824357

 

  联系邮箱:gzwjwspc@163.com

 

  贵州省国民营养健康指导委员会

 

  2021年10月8日

 

  附件

 

  贵州省营养健康食堂创建方案

 

  为贯彻落实《贵州省国民营养计划(2018—2030年)实施方案》(黔府办发〔2018〕31号)、《健康贵州行动(2019-2030年)》,引导餐饮业不断增强营养健康意识,提升营养健康服务水平,推动贵州省营养健康食堂创建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实施健康贵州战略,以普及营养健康知识、优化营养健康服务、建设营养健康环境为重点,针对我省面临的营养问题,加强对传统烹饪方式的营养化改造,研发健康烹饪模式。结合人群营养需求与区域食物资源特点,开展系统的营养均衡配餐研究,实施健康烹饪模式与营养均衡配餐的推广,建立一批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的营养食堂,引导居民形成科学的膳食习惯,推进健康饮食文化建设。

 

  二、创建目标

 

  本系统内设置有独立食堂的省国民营养健康指导委成员单位,抖客网,2021-2022年至少推荐2个单位申报营养健康食堂,作为全省创建营养健康食堂单位,取得经验后逐年在全省推广实施。

 

  三、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2021年10月10日—2021年10月30日)。省国民营养指导委成员单位要召开本系统营养健康食堂创建动员部署会,组织启动本系统创建工作,制定推进计划,明确创建内容和完成时限,做到任务明确、措施落实、责任到人、工作到位。

 

  (二)组织实施(2021年11月1日—2022年2月28日)。

 

  创建试点单位要按照《国家营养健康食堂建设指南》及《贵州省营养健康食堂评估表》开展营养健康食堂创建,省国民营养指导委成员单位要整合各方面力量和资源,指导本系统创建单位开展创建活动。

 

  (三)评估验收(2022年3月1日-2022年4月30)。创建单位相关指标自评达到创建要求后,由省国民营养指导委成员单位统一向省国民营养指导委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省国民营养指导委办公室将组织有关单位及相关专家,根据《营养健康食堂评估表》进行评审验收。省国民营养指导委办公室根据评审验收意见,提请省国民营养健康指导委员会审议。

 

  (四)创建授牌(2022年5月1日-2022年5月30)。经省国民营养健康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单位,由贵州省营养学会给予授牌。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省国民营养指导委成员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严格对标对表,指导创建单位开展营养健康食堂的创建工作,确保营养健康食堂创建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二)强化责任落实。省国民营养指导委成员单位要层层压实责任,将营养健康食堂创建工作落实到单位、到科室、到个人,全面抓实营养健康食堂创建措施,确保取得创建工作成效。

 

  (三)强化工作管理。省国民营养指导委要建立营养健康食堂的长效管理机制,实行动态管理,各成员单位对营养健康食堂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督查督导;贵州省营养学会要加强对授牌营养健康食堂的指导与培训,各单位要及时将督查督导及指导培训情况反馈省国民营养指导委。营养健康食堂有效期3年,每3年复评一次,期满复评不合格或期间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的,将收回营养健康食堂授牌。

 

  附件:1.国家营养健康食堂建设指南

 

  2.营养健康食堂申报表

 

  3.营养健康食堂建设技术审查评估要点

 

  附件1

 

  营养健康食堂建设指南

 

  第一条根据《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和《国民 营养计划(2017-2030年》的要求,为指导和规范营养健康食堂建设,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  本指南适用于主体业态为单位食堂(职工食堂)的 食品经营者。中小学校和大专院校食堂可参考执行。

 

  第三条建设营养健康食堂,应当达到以下基本要求:

 

  (一)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二)连续3年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连续2年未受过食品安全相关的行政处罚。

 

  (三)配备有资质的专(兼)职营养指导人员。

 

  (四)开展形式多样的营养健康知识宣传活动,营造营养健康氛围。

 

  (五)设立“营养健康角”,摆放测量身高、体重、血压等 的设备和工具,并定期维护;张贴自测自评方法。

 

  (六)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餐饮食品营养标识指南》对所提供的餐饮食品进行营养成分标示;食堂提供自制饮料或甜品时,应当标示添加糖含量。

 

  (七)建立防范和抵制食物浪费制度,并采取措施予以落实。

 

  (八)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禁止非法食用、交易野生动物,落实卫生防疫相关规定和要求。

 

  (九)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垃圾分类。

 

  (十)室内全面禁烟,设置禁止吸烟标识。

 

  第四条 建设营养健康食堂的组织管理要求。

 

  (一)应当设立由单位领导、后勤、工会和食堂管理等人员组成的营养健康管理委员会,并为营养健康食堂建设提供人员、资金等支持。鼓励单位主要领导担任营养健康管理委员会的负责人。

 

  (二)应当围绕合理膳食和减盐、减油、减糖(“三减”)制定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明确营养健康食堂工作的组织管理、人员培训和考核、营养健康教育、配餐和烹饪、供餐服务等具体事宜,并开展自查。

 

  (三)应当建立健全原材料采购制度,保障食堂所用食材种类丰富、新鲜,减少腌制、腊制及动物油脂类食材的使用。

 

  (四)应当建立健全营养健康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职责, 开展过程管理。应当做好食物消费量记录,根据带量食谱、用餐 人数、原料损耗计算食物消费量,每周汇总。

 

  (五)应当建立健全盐油糖(包括含盐油糖的各种调味品) 采购、合账制度,记录采购量、入库时间、重量,并计算人均摄 入量,定期公示每周盐油糖使用量和人均每日或每餐摄入量并达到相应目标。

 

  第五条人员培训和考核。

 

  (一)营养指导人员应当具备为不同人群提供营养配餐和管理的能力,指导采购、配料、加工和营养标识,制定食谱和菜品目录,开展营养健康教育,指导服务人员帮助用餐人员合理选餐。

 

原标题:【贵州省国民营养健康指导委关于印发《贵州省营养健康食堂创建方案》的通知
内容摘要:省国民营养健康指导委各成员单位,贵州省营养学会: 为贯彻落实《贵州省国民营养计划(20182030年)实施方案》(黔府办发〔2018〕31号)、《健康贵州行动(2019-2030年)》,提升营养健康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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